首页 门户 资讯 详情
  • 评论
  • 收藏

无忧商务网 2022-05-10 450 10

妨碍取证导致无法比对软件源代码

  【案情简介】

  GOLFZON CO.,LTD系高尔夫练习模拟软件GOLFZON VISION的软件著作权人,后其发现威海常青高尔夫练习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高尔夫练习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安装该软件并在其经营的室内高尔夫练习场进行商业使用,侵犯了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GOLFZON CO.,LTD经济损失人民币423738元,承担原告GOLFZON CO.,LTD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国内外公证认证费、翻译费等费用105852元。

  【庭审直击】

  2019年11月25日,法院到被告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对被控侵权软件进行证据保全期间,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存在妨碍取证的行为,导致保全的软件不完整进而无法进行源代码的比对。法院责令常青高尔夫练习场提交软件源代码及目标代码,以及常青高尔夫练习场独立创作或得到合法授权的相关证据,但常青高尔夫练习场未能提交。通过将原告GOLFZON CO.,LTD软件运行画面与被控侵权软件进行比对,画面设定、背景音乐等多个方面均高度近似,法院认为,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安装使用的高尔夫运动练习模拟软件侵犯了该软件著作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GOLFZON CO.,LTD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涉案正版软件的进口单价约合人民币72227元,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内有6台安装有侵权软件的高尔夫模拟练习设备,因此,法院认定GOLFZON CO.,LTD因常青高尔夫练习场侵权行为所受的损失数额为433362元(72227元×6),GOLFZON CO.,LTD仅主张其中的423738元,法院以此为限。同时,法院考虑到GOLF-ZON CO.,LTD因本案支出了律师费、公证费等费用,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常青高尔夫练习场赔偿GOLF-ZON CO.,LTD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等共计45万元。

  【裁判结果】

  2021年4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停止对原告GOLFZON CO.,LTD涉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害,并赔偿原告GOLF-ZON CO.,LTD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5万元。一审宣判后,原告GOLFZON CO.,LTD、被告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均服判息诉。

  【典型意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通常通过源代码的比对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但源代码比对并非必备条件和必须环节,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仍遵循“接触加实质性相似”的标准,在二者画面、音乐高度近似,且被告常青高尔夫练习场妨碍保全导致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下,法院将举证责任转移至常青高尔夫练习场,由其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其不构成侵权。本案通过举证责任的转移,加大了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同时对妨碍人民法院证据保全的行为予以惩戒,具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文章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文章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RoHS检测 http://www.reach-lab.cn/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分享

邀请

下一篇:暂无上一篇:暂无

最新评论(0)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无忧商务网  

© 2015-2020 Powered by 无忧商务网 X1.0

微信扫描